统筹应用与安全 推动人工智能赋能资管业务高质量发展
李冠莹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中国银行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副会长
近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银行业保险业人工智能安全开发应用的指导意见》(金发〔2026〕8号),进一步规范和引导金融领域的人工智能应用朝着有益、安全、公平的方向健康有序发展。资管机构既要积极拥抱科技创新,发挥人工智能在投研、运营、风控等领域的赋能支持作用,也要牢牢守住本源,稳妥审慎推进人工智能业务发展,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自主可控、务实高效、安全发展”四项原则,始终将安全作为人工智能应用的基本前提。
一是坚持科技赋能,推动人工智能在资管领域广泛应用。当前,人工智能技术加速迭代演进,资管机构有序推进科技与业务深度融合,已形成一定应用实践基础:高效处理海量数据信息,提升投研水平;智能监测实时预警,强化风险管理;探索落地自动化运营,提高服务效率、优化管理成本等。人工智能的广泛应用正积极助力资管业务高效运转,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是坚守受托本源,严密防范人工智能可能带来的风险。资管行业的本质是受人之托、代客理财,资管机构应压实管理人主体责任,严密防范人工智能应用与受托本源的潜在冲突,严控可解释性不足的人工智能技术在高风险场景中的应用,避免算法趋同和同质化交易放大市场波动,加强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切实履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义务,将技术创新进一步转化为服务客户、稳健经营的有效能力。
三是恪守安全原则,确保人工智能在资管领域的应用有序可控。在投资算法、量化模型、风控系统、运营核算、客户服务等场景的开发应用中,资管机构应秉持全程可回溯、人工可介入、必要时可退出的准则,清晰界定从应用准入到运行监测的全流程权责关系,在关键环节建立人工监督和干预机制、建立备用系统或人工替代流程,切实履行作为服务提供方和技术使用方的主体责任。
面对新一轮产业科技革命带来的重要机遇,资管机构应始终立足长期投资、价值投资、责任投资理念,全面落实加强人工智能风险治理的各项要求,有效平衡成本和效益、风险和收益,规范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在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的实践中持续探索、稳步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