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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产管理行业外部信用评级机构2016年度评价结果发布
时间: 2017-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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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更好的促进外部信用评级机构提升评级质量,改善对保险机构投资者的服务,充分发挥外部信用评级在维护保险资金安全方面的作用,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在中国保监会的指导下,按照相关评价规则,组织保险行业力量,从保险机构投资者角度,对自愿接受协会自律管理的10家信用评级机构进行年度评价。   

2016年度评价工作在总结过往经验、吸收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完善了评价方法和程序,也得到相关信用评级机构的高度重视和积极配合。

    保险行业评审专家、保险机构投资者以及监管部门分别从信评机构素质、评级质量问卷调查、监管机构评价等三个方面对信评机构进行全方位评估,加权汇总[1]后得出综合素质得分(见表1)。同时,评审专家结合2016年度的信用风险事件、合规情况等减分因素,形成最终得分(见表2)。评价结果仅作为保险机构选用外部评级机构的参考,不作为决策依据,也不得用于信用评级机构的同业竞争。此外,评审专家关注到个别信用评级机构在2017年受到监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的处罚措施,相关事项根据评价规则将在下一年度评价中计入减分项。

    总体来看,受评机构的评级服务质量较上一年度有所提升,各信用评级机构间的差距有所减小。信用评级机构自身建设和服务能力方面的进步得到了保险行业和评审专家的认可。但在评价过程中,也发现了信用评级行业整体上仍然存在评级区分度不够明显、对风险的预判不够及时、风险揭示不够深刻等问题;部分信用评级机构在内控合规方面的制度建设和执行力度仍有待加强。综合调查问卷反馈意见以及评审专家的建议,为了进一步提升评级服务质量,建议各信用评级机构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一是加强公司治理和内控管理,构建稳定的评级技术团队;二是健全和完善科学、合理的评级体系,细化评级区分度,提升风险预判水平;三是规范评级流程,保持评级工作的独立性;四是有效的提升评级报告质量,及时规范地进行信息披露;五是加强与保险机构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为保险机构开展业务提供更具价值的信用评级信息,履行好信用风险评估职能。

为了更好地发挥信用评级机构在信用风险防控与研究方面的作用,提升评级质效,协会将在以下方面为信用评级机构提供更好的服务与支持:一是建立信息沟通与协调机制,通过信用风险管理专业委员会等平台,有效整合内外部评级资源,促进信用评级机构与监管部门、保险机构以及相关行业组织之间的沟通交流;二是创新研究合作模式,充分发挥信用评机构在政策研究、标准制定、风险控制,以及产品创新等方面的优势;三是探索建立行业信用信息展示平台,推动信用评级机构在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号、资管交互平台展现研究成果、发布风险监测信息等。  

具体评价结果如下:

综合素质得分

机构名称

得分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77.26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76.25

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73.99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73.78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71.04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70.39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69.80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66.71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66.69

上海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66.05

 

最终得分

机构名称

得分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76.40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73.08

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71.77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68.88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68.39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68.28

上海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66.05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65.27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64.51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64.08

(上述机构按得分排序)



[1] 机构素质、评级质量、监管机构评价类别的权重分别为40%50%10%